發布日期:2025-09-23 來源:蒙速招官網 瀏覽量:
為適應新時期工會工作需要,進一步充實基層工會工作力量,根據全市工會工作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呼和浩特市總工會是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于1950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內設辦公室、組織部、宣傳教育部、基層工作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勞動保護部、經濟技術部、女職工部、財務部、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11個部室,乳品食品藥品工會、能源化工機械制造工會、三產服務業工會、機關文教衛生工會、建筑建材公路運輸工會5個駐會產業工會,下設呼市工人文化宮、呼市工會事業發展中心、呼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呼市總工會綜合保障中心4個直屬事業單位,全市現有9個旗縣區總工會。
二、招聘原則
根據工會工作的需要,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非行政、事業編制)。本著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考核擇優選拔聘用。
三、招聘范圍及人員數量
全市共計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24人、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5人。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年齡等準入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四、應聘人員任職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具有刻苦鉆研、好學上進和團隊協作的精神;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熱愛本專業,責任心強;
7.應聘人員必須是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招聘計劃表》中個別崗位對學歷學位另作要求的,以《招聘計劃表》為準。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第二學位不作參考;國外院校畢業學科專業須與公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以《崗位需求表》為準;
8.應聘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年齡一般要求為18周歲以上(2007年9月21日以前出生,不含報名開始日);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報名開始日);40周歲以下(1984年9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報名開始日)。
9.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10.報考武川縣、清水河縣的應聘者限制戶籍、居住地;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學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現役軍人;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含心理測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為2025年9月22日,相關信息在“蒙速招”網站(https://www.nmgmsz.com/)、“呼和浩特市總工會”官網(http://www.hhhtszgh.gov.cn/)和微信公眾號等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9月22日15:00—10月8日17:00,不接受提前和逾期報名。
為避免網絡擁堵,請應聘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避免審核不通過后因時間原因無法補充材料或改報其他崗位。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根據公告要求登錄“蒙速招”網站(https://www.nmgmsz.com/)點擊《呼和浩特市總工會2025年工會社會工作者、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招聘專欄》進行網上報名。
3.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認真閱讀《公告》和《招聘計劃表》中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實際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
4.應聘人員應在網上按照崗位要求填寫真實報考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序號是考生確認是否報名成功、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5.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掃描件(要求正反面在一頁上);
(2)戶口本戶主頁與本人頁掃描件;
(3)《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件;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學歷電子備案注冊表掃描件;
(5)招考崗位要求具有3年以上大型體育場館、文化館等公共服務場館信息化運營管理相關工作經驗,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6)《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手寫簽字掃描件;
(7)招聘條件中要求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6.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報考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無法修改)。
7.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大學專科以來至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
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內容。
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時期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大學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8.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個人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以及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招考期間必須暢通,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
9.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上傳材料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資格初審
1.網上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9月22日15:00—10月11日17:00 (國慶假期期間,審核工作將暫時中止;自10月9日起,審核工作將恢復如常)。按照《招聘計劃表》上明確的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審核,凡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如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報考資格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于工作時間電話咨詢。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可在2025年10月11日17:00以前進行修改,將重新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應慎重選擇招聘崗位,一經資格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2.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
3.應聘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相關材料須真實、準確,材料造假者將取消招聘資格。
(四)考試繳費
1.考試繳費標準及流程
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要求在報名網站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確認報名成功,考試收費70元。請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照規定時間繳費,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
2.繳費時間:2025年9月24日9:00-10月11日24:00
3.繳費成功后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4.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報名網站)。
(五)筆試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應達到開考比例方可開考,市區和旗縣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之比一般不低于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原則上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報名網站上發布崗位變更公告。
1.筆試時間:暫定2025年10月19日(星期日)(時間如有變動在報名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2.筆試地點:呼和浩特市區內(具體地址見準考證)。
3.筆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試卷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
4.考試范圍:中央、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大政方針政策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會工作要求等綜合知識。
5.筆試成績查詢:登錄報名網站自助查詢。
6.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應聘人數與需求計劃人數之比,下同)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對同一崗位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報名網站。
2.攜帶材料:《報名登記表》(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所有學歷階段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登錄學信網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所有學歷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者,需出具正式證明材料(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25年9月21日以前,不含報名開始日);實習經歷不作為正式工作經歷)。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市區和旗縣崗位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逾期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
6.資格復審后對達不到比例的崗位,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調整招聘計劃或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7.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請隨時關注報名網站面試準考證打印時間,自行打印《面試準考證》。
(七)面試
1.面試考試時間:暫定2025年11月2日(星期日)(時間如有變動在報名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2.面試地點:呼和浩特市區內(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
3.應聘人員憑《面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面試滿分為100分。
5.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語言表達和崗位匹配度。
6.計分辦法:面試實行百分制,由面試考官現場打分,現場公布成績。
(八)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按照招聘崗位實際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加試形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選。若考官組對進入考察階段人員出現較大分歧或同崗位出現分數相近考生時(以1分為標準)可根據情況決定組織加試。如仍相同,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
(九)體檢(含心理測試)與考察
體檢(含心理測試)與考察由市總工會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含心理測試)及考察等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報名網站公告,并保持報名預留電話號碼暢通。
1.體檢(含心理測試)
(1)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含心理測試)須在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呼和浩特市事業單位招考體檢的通用標準和操作手冊執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察
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環節根據崗位特點,將選擇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多維度綜合評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退費
農村牧區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減免報考費,即退費70元。應聘人員在筆試結束后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電子版,并附本人身份證正面、反面電子掃描件,應聘人員將《內蒙古低保認證定期報告系統》APP中的認證截圖或其他證明材料(注明報名序號、姓名和聯系電話),發送電子郵件至退費郵箱(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經審核確認后,通過網上銀行將費用原路徑退回至報考者繳費賬戶中。
考試繳費成功后不進行考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不予退費。本次招聘考試退費工作線上進行不接受現場辦理,請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所需退費材料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超過時間未發送資料或所提交的資料不全、不符將不再退費。
六、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發布招聘信息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依法與工會社會工作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由用人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3.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①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③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三)待遇
聘用人員為合同制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呼和浩特市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和《呼和浩特市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執行,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繳納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繳存住房公積金。
七、紀律和監督
1.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涉及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性的,應當提出回避。
2.對因資格審查不嚴格而發生問題的,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考生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嚴格遵守組織紀律。本次招聘工作由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派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和市總工會機關紀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八、其他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他人代辦報名、考試等現象,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報考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2.本次招聘考試測評工作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公告中未盡事宜及考試其他相關信息,以“呼和浩特市總工會”官網、“蒙速招”網站發布公告為準,不以其他方式告知,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3.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請于工作時間內撥打)
咨詢電話:
0471-5615401
監督電話:
0471-5981610
(注:咨詢電話僅依據本簡章內容進行解釋,簡章以外內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報名期間電話咨詢人員較多,有可能造成線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時撥通電話,請務必耐心撥打或認真閱讀本簡章內容,以上咨詢電話僅在工作時間開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15:00—17:00)。本次考試由第三方機構全程負責。
4.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總工會負責解釋。
附件:
《2025年呼和浩特市總工會關于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招聘計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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